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職工婚喪喜慶活動事宜報告制度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職工婚喪喜慶活動
事宜報告制度的通知
各系部、處室、中心:
為進一步落實《關于嚴禁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收受禮金、嚴格婚喪喜慶活動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范報告制度,精減干部、教師報告流程,經認真研究《規定》,對報告流程進行了優化,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規定,嚴格執行相關要求
各部門近期認真組織對《關于嚴禁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收受禮金、嚴格婚喪喜慶活動的規定》文件的學習,確保每一名教職工了解文件要求,遵守文件規定。
二、對部分具體流程進行修改
操辦婚事的當事人,在10個工作日前,向所屬部門申報備案,說明操辦事由、時間、地點、邀請人員范圍及數量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規定和接受監督,并于將以上信息以短信或微信方式發送給部門主要負責人,并截屏發送給紀檢監察處,不用報紙質表格。事后10個工作日內書面填寫《婚喪嫁娶事宜申報表》向申報備案機構如實報告情況。副處級及以上干部一式四份,市紀委監委、所在部門、紀檢監察處各一份、申報人一份;其他人員一式三份,所在部門、紀檢監察處各一份、申報人一份。
三、進行一次問題排查
各部門要對2019年以來發生的婚喪喜慶事宜進行一 排查,凡是2019年1月1日以來發生婚喪喜慶事宜逐一進行排查,沒有報備的要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報備工作。
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規定》的基礎上做好此項排查工作,并長期執行。
附件1:烏海市紀委監委《關于嚴禁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收受禮金、嚴格婚喪喜慶活動的規定》有關問題解釋附件1.docx
附件2:婚喪嫁娶事宜申報表附件2.docx
中共烏海職業技術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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