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方案
烏海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單獨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院2025年高職單獨招生的報名、考試、錄取等相關工作,提高學院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進一步完善學院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更好地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烏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1.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區教育廳和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
2.學院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全面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實施方案,確定招生計劃,集體研究招生錄取程序,錄取控制線,統一領導單招工作。
3.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單獨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報名、題庫建設、考試、錄取等工作。
4.學院紀檢監察處負責監察工作;學院招生就業處配合教務科技處負責新生資格審查工作。
二、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及計劃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 。
三、招生對象及條件
已經完成2025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的考生。
四、填報志愿時間及方式
(一)填報志愿時間
凡報考我院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首次填報志愿時間為:2025年3月3日-7日;二次填報志愿時間為:2025年4月8日-10日(注:二次志愿征集是否進行以首次填報志愿錄取后是否有剩余計劃確定)。
(二)填報志愿方式
考生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nm.zsks.cn )填報院校志愿、專業志愿。(烏海職業技術學院院校代碼:D04,專業代碼詳見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
五、考試時間及方式
(一)準考證打印
填報我院志愿的考試,登錄學院官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為:第一次征集志愿考生打印準考證時間2025年3月12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打印準考證時間2025年4月12日。
(二)考試時間
第一次征集志愿考生考試時間:2025年3月15日
第二次填報志愿考生考試時間:待定
(三)考試方式
1.線下考試,考生可就近選擇考場進行考試。考點安排如下:
烏海考點(學院校本部):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濱河區,烏海職業技術學院;
呼和浩特考點: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鴻盛生活區,內蒙古 電力交通職業學校;
烏蘭察布考點: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前旗玫瑰營鎮集興線,烏蘭察布市懷仁致臻綜合高中;
包頭考點:包頭市九原區職業教育園區,包頭服務管理和財經職業學校;
赤峰考點:赤峰市松山區205縣道南50米,赤峰信息職業技術學校;
通遼考點: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科爾沁藝術學院東,通遼工業職業技工學校。
鄂爾多斯考點:鄂爾多斯市教育科技園區,鄂爾多斯理工學校;
巴彥淖爾考點: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北環路1號,巴彥淖爾市職業技術學校;
2.采用紙質試卷。
六、考試內容
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評價方式。
1.參加區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且成績為合格的高中應屆畢業生
考試科目:職業適應性測試
成績認定: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四科均須合格,總分400分)折算為200,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200分,合計滿分400分。
2.區內應屆普通高中且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成績不合格畢業生、在區外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及沒有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
考試科目: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
成績認定:文化素質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總分400分)折算為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200分,合計滿分400分。
3.對口招生類考生
考試科目:文化基礎考試(語文、數學、政治)和職業技能測試
成績認定: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語文、數學、政治總分300分)折算為150,職業技能測試150分,合計滿分300分 。
3.免試考生
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成功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相關專業免試入學。
(1)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中,獲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2)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中,獲自治區教育廳主辦或聯辦的全區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3)應往屆畢業生中,在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主辦或聯辦的比賽中獲得個人或團體前八名。
(4)應往屆畢業生中,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體育局主辦或聯辦的比賽獲得個人或團體前八名。
屬于以上免試范圍的考生須在2025年3月10日前,將相關證書原件(體育免試生還需提供獲獎比賽含本人姓名的秩序冊原件)照片電子版發送到我院招生處郵箱(554285089@qq.com),經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相關專業可免試入學。
七、錄取
1.錄取辦法
學院根據“分數清”的規則進行錄取。考生成績相同時,對普通類考生,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外語單科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錄取;對于對口招生類各科類考生,依次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和政治單科成績錄取。
2.錄取公示
學院將在考試結束后公布考試成績并組織錄取,錄取結束后擬錄取名單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網址:www.99riav57.com),同時將擬錄取名單和相關信息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最終錄取名單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實際公布錄取結果為準。
3.錄取通知
錄取手續完畢后,由學院統一寄發“錄取通知書”。
4.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規定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對違規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八、新生待遇
通過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獎助學、畢業證發放等方面均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
九、聯系方式
烏海學院地址: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濱河新區學府街烏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016000
收 件 人:張慧民
咨詢電話:0473-2616100 、2616120、15848339108(微信同號)
學院網址:http://www.99riav57.com
紀檢監督電話:0473-2616170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及個人開展考試招生相關工作,考生勿信社會機構的錄取承諾,以免上當受騙。本方案由烏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烏海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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