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學院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管理,堅持和完善組織生活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探索新時期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新方法和新途徑。
2. 負責學院黨員管理、黨員發展、入黨積極分子培養、開展評優評先等工作。
3. 負責黨員組織關系轉接,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黨內統計等工作。
4.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黨員思想教育工作、黨風黨紀教育檢查工作。
5. 負責抓好學院各級黨組織和基層組織工作干部的自身建設工作。
6. 負責處級、科級干部和優秀年輕干部的考察、選拔、推薦、培養和使用,負責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院級領導班子換屆、處級干部推薦和考察,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
7. 負責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于高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制定相關工作規劃,組織開展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 負責學院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學院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制定實施學院師德師風建設規劃,開展師德先進人物評選、師德典型選樹、師德失范警示教育等工作,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負責教師師德失范相關信訪、舉報的調查處理。
9. 負責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核,建立教師思想政治與師德師風檔案。
10. 負責干部隊伍建設規劃、規章制度建設、干部日常監督管理、教育培訓和干部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
11.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高校師資隊伍建設的部署要求,牽頭制定學院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并抓好督促落實。
12. 負責組織教師培訓與職業發展提升服務,建立健全教師培訓與職業發展服務體系,制定師資培訓、教師發展評價、名師梯隊建設等規劃和制度。
13. 負責開展新進教師崗前培訓和職業發展規劃等工作。
14. 負責教師素質提升建設,組織教師教學能力、青教賽等教育教學技能競賽和指導服務,建立教師教育教學競賽選拔與培優體系。
15. 負責師資隊伍培養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骨干教師、名師工作室的認定和管理,選派專業骨干教師赴境外學習培訓交流提升,建立與教師職業發展相關的客座(兼職)教授、知名專家資源庫。
16.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項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學院人事管理制度,擬定學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經學院審定后組織實施。
17. 負責各類人才項目申報遴選工作。
18. 負責擬定學院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人事工作年度計劃,經學院審定后組織實施。
19. 負責學院機構設置與編制管理工作,提出學院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實施人員編制管理,負責學院教職工的調配,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0. 按照學院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年度人事工作計劃,負責學院師資隊伍建設。做好優秀人才、高層次人才的引進、選拔及穩定工作。制定師資培養和提高計劃,做好教職工的培訓和提高工作。
21. 負責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聘后管理工作;教師崗前培訓,高校教師資格認定、“雙師型”素質教師認定工作。
22. 負責協調辦理教職工因私出國境、深造、進修等方面的工作。
23. 負責教職工的政審、鑒定、考勤、考核與獎懲、調動、退休、檔案管理、人事調查、統計、報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24. 制定實施學院人員經費預算、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薪酬政策,負責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改革與實施,負責教職工的工資、福利、院內津貼、補助等工作;
25. 負責管理人事服務、人員調配和退休調出等事務;人事檔案管理,開發與維護人事信息系統,提供各類人事信息查詢和統計分析。
26. 完成上級部門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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